关于裁判员的一些事儿,你知道吗?

1. 裁判员的权力

每场比赛均由一名裁判员控制。 裁判员有全权执行与比赛有关的比赛规则。

2. 裁判员的决定

裁判员按照足球比赛规则和“足球比赛精神”,运用最大的能力,在规则的框架内考虑情况,做出他们认为最合适的决定。

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包括进球与否以及比赛结果)做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裁判员和所有其他比赛官员的决定必须无条件尊重。

如果裁判员或根据其他比赛官员的建议足球比赛红黄牌规则,意识到恢复比赛方式的决定是错误的并且比赛已经恢复,或者裁判员已示意每半场结束(包括加时赛)并离开如果比赛结束,则不能更改决定。 但是,如果在某一半场比赛结束后,裁判员离开比赛场地前往裁判审查区,或者要求球员返回比赛场地,则按照该比赛前发生的事件作出的处罚决定。半场比赛结束,依然可以变阵。

除《规则》第十二章第三条和《视频助理裁判员执业守则》所列相关情况外,只有在其他比赛官员在比赛恢复前发现违规行为并试图与裁判员沟通的情况下。 比赛恢复后才能实施纪律处分,与纪律处分对应的比赛恢复办法不予实施。

如果裁判无法继续,比赛可以在另一名比赛官员的监督下继续进行,直到比赛随后停止。

3. 权力和责任

裁判:

● 执行足球比赛规则。

● 与其他比赛官员合作管理比赛。

● 记录比赛时间、比赛结果,并向相关机构提交比赛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纪律信息以及赛前、赛中和赛后发生的任何其他事件。

● 监督和/或发出恢复比赛的信号。

有利

● 当发生犯规或违例且未犯规或违例的球队可以享受有利原则时,允许比赛继续进行。 如果当时或接下来的几秒钟内没有出现预期的优势,则将评估最初的犯规或违规行为。

纪律措施

● 当多个犯规同时发生时,根据纪律处分、比赛恢复方式、身体接触程度以及战术影响等因素,判定为较严重的犯规。

● 对受到警告或罚下场的球员实施纪律处分。

● 裁判员有权从进入比赛场地开始赛前检查开始直至比赛结束(包括点球和点球)并离开比赛场地为止。 比赛开始前,如果球员在上场前犯规,有可能被驱逐出场的,裁判员有权阻止其参加比赛(详见第三章第六条),并报告其他任何情况。不当行为。 。

● 从比赛开始前进入比赛场地直至比赛结束,包括半场、加时赛和点球大战,裁判员有权出示红牌、黄牌,并在比赛允许的情况下暂时驱逐球员法规。

● 对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进行训诫,或者给他们黄牌,或者向他们出示红牌,并将他们驱逐出比赛场地和周边区域足球比赛红黄牌规则,包括技术区域。 如果无法查明违规者,则由球队技术领域最高职位的教练受到这一纪律处分。 当球队医务人员犯规需要判刑时,如果球队没有其他医务人员,当球员需要治疗时,医务人员可以留下来工作。

● 对于您没有见过的情况,根据其他比赛官员的建议做出处罚决定。

受伤

● 如果选手仅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至比赛停止。

● 如果球员受伤严重,应停止比赛并确保受伤球员离开比赛场地。 受伤球员不得在比赛场内接受治疗,比赛恢复后可重新进入比赛场; 如果比赛正在进行,受伤球员必须从边线进入; 当比赛停止时,他们可以从任意边界线进入。 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不按异地处理的规定进行:

- 当守门员受伤时。

﹣当守门员与其他球员发生碰撞并需要引起注意时。

﹣当同一团队的成员发生碰撞并需要注意时。

- 严重受伤时。

﹣当场上球员因与对手身体接触的犯规而受伤并可能导致警告或驱逐出场(例如鲁莽或严重犯规)时,并且可以在短时间内评估/治疗伤情一段的时间。

- 当裁判判罚点球且由受伤球员主罚点球时。

● 确保所有流血的玩家离开比赛场地。 只有当血止住并且装备上没有血迹时,选手才能在收到裁判信号后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 如果裁判指示医生和/或担架手进入比赛场地,受伤球员必须用担架或自行离开比赛场地。 不遵守此规定的受伤球员必须因不道德行为而受到警告。

● 如果裁判决定对需要离场治疗的受伤球员给予警告或处罚,他必须在离场前出示红牌和黄牌。

● 如果比赛不是因类似原因暂停,或者球员受伤不是由于违反比赛规则造成的,则比赛将以丢球的方式恢复。

场外干扰

● 裁判员可因违反规则或场外干扰而暂停、中断或中止比赛,例如:

﹣比赛场地照明不足。

- 如果观众投掷的物体击中比赛官员、参赛球员或球队官员,裁判员将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决定继续、暂停、中断或终止比赛。

﹣观众吹口哨干扰比赛——裁判叫停比赛,然后以落球重新开始比赛。

- 比赛期间,如果场上出现多余的球、其他物体或动物,裁判必须:

> 只有在干扰比赛的情况下足球比赛红黄牌规则,裁判才会停止比赛(然后以落球的方式恢复比赛),除非球即将进入球门,干扰不会妨碍防守队员处理球,并且球随后进入球门,进球将被视为有效(即使干扰因素与球接触),除非干扰因素来自攻方。

> 如果球员不干扰比赛,裁判将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并尽早将球员带离比赛场地。

● 未经授权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4. 视频助理裁判(VAR)

仅当竞赛/竞赛方对视频助理裁判在实施和审查项目时的协助完全满意的情况下

(IAAP)要求(内容以国际足联IAAP文件规定)且经国际足联书面许可,可以使用视频助理裁判。

仅当裁判员对以下类型事件的决定存在“明显且明显的错误”或“事件的严重遗漏”时,视频助理裁判才可以提供协助:

● 目标/无目标。

● 点球/非点球。

● 直接红牌(不包括第二次警告)。

● 裁判员在向违规球队发出警告或判罚时,错误地处罚了错误的球队。

视频助理裁判通过查看事件视频来获取相关信息来提供帮助。 裁判根据视频助理裁判提供的信息和/或本人对视频的直接审查(“现场审查分析”)做出最终决定。

除“错过严重事件”的情况外,裁判员(以及其他相关“场上”比赛官员)必须首先做出决定(该决定也包括不处罚潜在的侵权行为); 除非出现“明显且明显的错误”,否则不得更改此决定。

比赛恢复后执行重播分析

如果比赛停止并恢复,裁判员只有在纪律处分方向错误或涉及暴力、吐痰、咬人或极具攻击性、侮辱性和/或辱骂性行为的情况下才可以做出处罚。 该事件将被“审查和分析”,并实施相应的纪律处分。

5、裁判员装备

必要的设备

裁判员必须配备以下设备:

● 一声或多声口哨声。

● 一块或多块手表。

● 红牌和黄牌。

● 记录本(或其他记录游戏的设备)。

其他设备

裁判员可以使用:

● 与其他比赛官员沟通的设备——振动/蜂鸣旗、耳机等。

● 表现跟踪电子系统或其他健身监测设备。

裁判员和其他“现场”比赛官员不得佩戴珠宝或任何其他电子设备,包括摄影设备。

六、竞赛官员的职责

裁判员或其他比赛官员不负责:

● 对团队成员、官员或观众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

● 任何形式的财产损失。

● 由于或可能因根据比赛规则或正常程序的要求维持、继续和管理比赛的决定而对任何个人、俱乐部、公司、协会或其他团体造成的任何损失。

这些决定可能包括:

● 根据比赛场地及周边环境、天气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比赛。

●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决定暂停比赛。

● 比赛场地设备、比赛用球是否适合比赛使用。

● 根据人群影响或观众区的任何问题决定停止比赛。

● 是否停止比赛并将受伤球员转移到场外接受治疗。

● 要求受伤球员移至场外接受治疗。

● 是否允许玩家穿着某些服装或装备。

● 在获得授权后,确定是否允许任何人员,包括球队或体育场官员、保安人员、摄像师或其他媒体代表进入比赛场地附近的区域。

● 根据比赛规则或国际足联、联合会、国家足球协会的条款或比赛所涉及的比赛规则在履行职责时做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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